标题: 贵局针对长春市宽城区桂花街1号1、2号楼(丘地号为2-17/3-3)(此为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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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春市宽城区桂花街1号1、2号楼(丘地号为2-17/3-3)业主(此为房产证上的房屋坐落,小区实际称为挺进小区)。今年3月20日向贵局局长信箱请求不给交易登记问题,贵局反馈“并未限制挺进小区的交易行为”。
4月8日上午,我到贵局所属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办理房产转让交易,被告知房屋因锁定无法办理,向受理和档案归集科负责人出示贵局3月20日反馈“并未限制挺进小区的交易行为”的意见,该科负责人经请示贵局后答复我,3月20日我反映的是挺进小区,而我房产证上没写挺进小区,而是写的“长春市宽城区桂花街1号1、2号楼”,该1、2号楼已被贵局锁定,无法转让交易登记。请问,针对长春市宽城区桂花街1号1、2号楼(丘地号为2-17/3-3)贵局为什么锁定不给予办理转让交易登记?锁定有法律依据吗? 2025-04-08 14:4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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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依据《关于协助暂不办理房屋交易的函》、关于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上文件对房屋进行锁定。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4-09 13:5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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