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局长信箱

我要留言
标题: 投诉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瑞物业分公司
本人是好景山庄小区26栋业主, 1、小区物业存在园区内私占乱占绿化 2、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施及部位、应予以告知并公示 3、小区内内楼道内长期堆放纸壳、电瓶车等易易燃易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象 4、该小区应按照封闭式管理,但是经常出入车辆无人登记,经多次与物业协调无果 5、小区物业未按物业合同履行相关职责及义务、侵害业主权益。
2025-03-03 11:42:5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3-04 10: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