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注册
登录
退出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公开专栏
解读回应
行政许可
执法公示
互动平台
政务服务
局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局长信箱
互动平台
调查征集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我要留言
标题: 明晟绿茵风景小区开发商不给办理产权证
1.开发商交房后,收取了物维金和契税,但是仍不给办理产权证 2.我们所在楼栋,为什么只给个别人办理,而我家的确迟迟拖延。 3.物业为收取物业费,已与开发商协商办理产权证为由,与我们签订合同,这个是否合理合规。2年前签订过此类合同,但是并没有履行,是否有法律依据。
2024-11-19 10:58: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不动产权证由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办理,请向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咨询相关问题。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4-11-20 08: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