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物业处:长春市二道区新苑花园小区物业不作为,推诿,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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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1点到2点之间,新苑花园公共区域自来水主管道漏水,水从我家门涌入屋内,物业于下午3点23分,通知漏水事情,因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同时间联系租户,租户下班后于7点返回屋内,屋里被水浸泡至少6小时,地板毁损,床腿来裂,衣柜,鞋柜被泡,经过与物业协商,需要先定损后再沟通,通过家具店等查看,确认维修价格,与物业协商时,物业不作为,推诿,第一次协商,说他们接受不了后再无沟通,之后我又主动进行沟通,发送当时购买的付款截图,以及维修报价单,我也将索赔的金额降低,物业直接让我去起诉,请问,这是协商吗?在责任清晰的状态下,协商的态度呢,物业一直不主动沟通,推诿,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我的要求是一周内解决问题,物业名称:长春市晟运物业有限公司 2025-07-25 1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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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二道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0431-84946117,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的关注。 回复单位: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2025-07-27 10: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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