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物业处:标题:关于开运福里锦鸿物业(B2-B3栋客服管家杜洋)“服务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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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长春市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开运福里小区B2栋)
投诉时间:2025年7月21日一、事实经过 1. 2025年7月21本人因物业私自给停水,楼道灯长期损坏、电梯故障频发、卫生差等问题,与物业管家杜洋(微信名“客服管家杜洋B2-B3栋”)沟通,对方表示不交水费不交物业费就给停2. 对方在微信中明确表示:“你投诉吧,我接受惩罚,但物业费、水费你必须交”,并声称“物业服务只针对公共区域,住不住都得交钱”。3. 该言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944条——以“恐吓”“不作为”方式变相强制收费;违反《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即便业主拖欠的是水费,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停水
第50条——未按合同提供服务仍强制收费;违反《长春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8条——未公示服务标准、拒绝业主监督。二、投诉请求 1. 责令锦鸿物业立即整改(修复楼道灯、电梯故障,园区卫生差;2. 对客服管家杜洋进行处罚(书面道歉、内部通报、调离岗位);3. 书面回复投诉处理结果,并承诺今后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违法手段催费。 2025-07-22 08: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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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朝阳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0431-85109051,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的关注。 回复单位: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2025-07-23 10:07:36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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