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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付款的需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面积小于登记面积需提供补充协议)到场办理。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0月9日后,开发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发商出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
(2)商品房合同状态下贷款还清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面积小于登记面积需提供补充协议)、注销材料、委托书(如有需要、银行出具)权属证书(预告登记证明或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发票为税务窗口需要要件,非我中心要件,建议咨询拨打81812366税务部门.
回复单位:房管局景阳中心
2025-12-12 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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