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物业处:九台区乐活物业违规以将住户电梯卡改为“临时电梯卡”限制出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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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至2月28日期间,家中老人到乐活物业升级5次电梯卡,期间物业并未告知是欠费造成,且未下发任何欠费通知。乐活物业限制出行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944条和217条,公共设施,物业无权获得使用权和《物业管理条例》的41条和64条,要求相关部门对物业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要求物业的主要工作人员当面道歉。
3月26日第一次答复内容:社区已经联系物业,该户由于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给予此户临时电梯卡。
住户认为:九台区城东社区未正面处理和回应问题与诉求,避重就轻,且物业并未给予此户“临时电梯卡”,而是住户自己的电梯卡3天就需要去升级,否则无法正常使用。
4月1日第二次答复内容:社区已与物业联系,居民物业费到期,可以刷物业电梯卡,电梯可以正常使用。
住户认为:“物业电梯卡”掌握在保安手中,且住户本人持有的电梯卡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相关法条。
因此,坚持原诉求,并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住户后续得知情况已缴费,不欠物业费)! 2025-04-15 08: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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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你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九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0431-82190707,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的关注。 回复单位: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2025-04-16 10: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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