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公众留言

我要留言
主题: 房改处:办理未享受住房房改政策福利证明
您好,我爱人去了深圳,目前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盖个章,证明本人未享受,住房房改的政策福利,她目前人在深圳,我代办此业务,需要什么证件,或者什么东西?谢谢
2025-03-24 14:18:33
为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在梳理房改房和住房货币补贴证明业务后,现将长春市房改房和住房货币补贴证明业务说明如下: 被证明人是否参加过房改以房屋档案为准。被证明人参加过房改 的可到长春市房产档案馆调取自己和配偶名下房产档案(含历史档 案),由房产档案馆证明是否参加过房改。被证明人是否享有未参加 房改的公有住房由原工作单位证明。 被证明人是否领取过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长春市曾于2012年 对长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998年前入职的职工发放过房补。因此, 仅对上述职工出具是否领取过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
回复单位:房管局房改处

2025-03-26 15: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