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产权处:关于龙湖地产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中缺位过失的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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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您好!
我是 [长春龙湖舜山府小区] 的业主。现向贵部门投诉龙湖地产未能如期履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问题,恳请贵部门能够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我于 [2021年3月31日] 与龙湖地产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规定,龙湖地产应在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 (也即2023年12月29日前),为我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但截至目前,已超期一年以上,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在这期间,多次与龙湖地产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龙湖地产要么敷衍塞责,要么给出的答复含糊不清,始终没有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我深知贵部门肩负着监管房地产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因此,我诚恳地希望贵部门能够对龙湖地产的这一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责令其尽快为我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便于贵部门调查核实,我还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此处无法上传,后续可以按需提供。
期待贵部门能够给予一个圆满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2025-01-03 01: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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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经查询,该小区已办理首次登记,后续办理个人产权问题建议咨询开发公司协调办理。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我局全体工作员工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房管局产权处
2025-01-06 15:15:00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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