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万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经吉林省长春市国民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开监标,专家评审集中议标、评分,最终评定,敝司谨以此通知,贵公司在下述条件下中标长春国际影都A-12地块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工作内容:
长春国际影都A-12地块一期、二期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合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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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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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2.8元/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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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3.8元/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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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
150.00元/个/月 |
三、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在正式合同签署以前,本中标通知书连同议标期间往来函件及招投标文件作为与中标人之间的执行文件,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五、本文一式两份,双方公司各执壹份。
贵公司若接受上述条件,请在下方签署处盖章,并于十五日内返回敝司。
长春北方影都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编辑:邓鹏宇 初审:邓鹏宇 复审:王思楠 终审:矫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