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向长春新区下放行政权力的决定》(长府办发【2017】43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长府规【2024】1号)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已将“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职能下放至长春新区和净月开发区并完成交接。现将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业务办理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长春新区
联系电话:0431-81335760
办公地址:长春市北湖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B519室
净月开发区
联系电话:0431-84767067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开发区管委会5号楼2楼(净月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长春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