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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议字〔2022〕7号 签发人:杨 勋
对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姜彦禹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中介不规范出租房屋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长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关注,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作用
2021年,我局组织成立了长春房地产业协会中介和租赁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面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机构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树立行业新风,提升行业形象,营造健康、良好6的市场氛围和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不断提高房地产中介行业人员素质
我局通过行业座谈推进落实行业自律,切实打造良性的行业竞争环境,不定期组织中介及租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行业交流活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2021年,对8834名中介及租赁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发放从业资格证5139个。
三、建立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体系
近期,我局组织召开了长春房地产业协会中介和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工作线上会议,专题研讨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诚信体系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积极营造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良好环境。
四、加强对各城区房屋安全指导
我局积极对各城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指导,要求各城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充分认清房屋安全形势,切实增强房屋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要严格按照《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特别是公共场所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执法力度,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日常管理和有关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宣传工作。对存在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由属地政府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在日常管理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明确协助工作意见,函告不动产登记、交易主管部门。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和房屋安全工作的管理,感谢您对房地产中介和房屋安全管理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行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孙百会 0431-81810667
张文东 0431-81810757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议案处、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