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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0-01-15 17:19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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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我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观,深入落实城市精细化、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千方百计激发市场活动,多渠道保持市场供应,大力度规范房地产业,统筹抓好各项相关事业,推动房地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努力让春城百姓居住、生活得更幸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根据2020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适时选取《长春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条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市场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工作,全面开展“两书”普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抓好开发市场、中介市场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质量,强化预警、预测,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坚决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坚持全年工作目标不动摇,积极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棚改新开工任务建设,全力推进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整改工作,责成属地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约谈实施单位尽快调整安置方案,解决超期回迁安置问题,在2020年末,完成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的整改。

  三、继续深入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继续采取“集中约谈、罚办分离、公安经侦介入、税务稽查介入、政府强势介入”等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手续办理。通过召开确权联审会及专题会、开展集中攻坚工作、加大约谈督办和查处力度,妥善解决产权产籍类信访问题,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用两年时间基本消除无籍房”的确权任务。

  四、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取现场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对检查和企业整改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抽查、督办力度。全面推进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通过各部门联动配合,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做到应招尽招,有效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开发建设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进一步提升房屋权属交易与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只跑一次”,结合上级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的要求,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衔接和政策执行等问题的协调,强化日常不动产登记、未登记房屋确权、拨用房产管理、房产测绘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插花确权、分户确权业务流程、标准、工作时限。及时协调处理疑难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限推进相关开发建设手续的办理,对进入测绘、初始登记环节存在问题的项目,会同档案馆和交易中心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加快推进房屋确权进度。

  六、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和标准调整工作,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逐步扩大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更好地解决在市场上租房居住的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按计划定期组织公租房的轮候递补工作和商业用房的竞价招租工作。按照住房保障家庭自愿申请的原则,分步组织,逐步开展全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的国有产权转让工作,为取得完全产权的购房人办理个人权属登记。

  七、全力做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长春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实施细则》.全面总结2019年租赁试点经验,有序开展2020年租赁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租赁市场、中介市场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统筹抓好其它各项工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从严治党、扫黑除恶、扶贫攻坚等工作,推动房改、预售审批、房屋安全管理、依法行政、信访等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