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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计划

时间:2017-03-26 11:22 来源:市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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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市党代会、经济工作会、“两会”以及全省城建工作会精神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举措,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定位,突出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去库存、购租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权属交易与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民生工作,高效履行好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任务是完成省里下达的6747套棚改任务,到6月末要完成全年任务的60%,到9月末要完成全年任务的100%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区两级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各城区、开发区下达年度计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调度督查。二是创造性地破解征收补偿难题。实行两轮征求民意、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购买现房进行回迁安置、对完成任务单位给予资金补助等政策,执行好征收地块地面未登记建筑认定、征收补偿奖金激励等突破性政策,切实破解棚改征收难题。三是完成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任务。抓好剩余的约5800余户的征收工作,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投资约30亿元。四是尽快启动夹馅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在2-3年内完成三环以内涉及6000余户的夹馅棚户区改造。2017年组织各区改造夹馅棚户区3000户,投资约25亿元,到年底各城区必保完成本辖区改造任务数的50%,力争完成70%。建议将零散分布的D级危房一并纳入夹馅棚户区改造计划。借助旧城改造契机,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由中标主体先期垫付改造资金,由地块所在区政府负责组织征收。

(二)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一是抓好7414套保障房的续建工作,组织好4000套保障房的分配工作,做好新增住房补贴家庭500户的审核工作。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小区外围配套设施,使百姓的生活更加舒适便利。三是做好保障房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对保障家庭的房源调换、申请家庭的轮候等多个管理问题,拿出有效措施,保证保障房小区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完善政策法规,做好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工作。

(三)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2017年去库存任务是到年底商品住宅库存减少至920万平方米,较2015年底(1080万平方米)累计减少15%。我们将加强政府政策引导,积极协调完善重点区域配套设施,合理控制房屋库存总量。二是推出长春市存量房监管服务平台。上半年将试运行存量房监管服务平台,推出“绿色房源超市”计划,提供房源信息核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房屋租赁、诚信等级评价、满意度测评等多功能服务,达到便民利企、高效安全。三是积极做好购租并举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既是国家级试点工作,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目前,我们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意见起草说明、《关于开展“购租并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按照首先秘书长指示征求了12个相关部门意见。下步,对财政、税收、贷款等反馈意见,将进行深入论证,提请政府审定后,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并组织抓好落实。既扎实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也为商业楼宇“去库存”打开一条新的通道。四是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跟踪市场运行数据,摸清底数并客观分析;适时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抓好二手房资金监管;定期开展企业明察暗访,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百姓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房屋权属交易与管理。一是切实解决未登记房屋确权问题。强化未登记房屋确权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协调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确权进度。严格防止前清后欠,协调各监管单位落实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出具相应手续,完备办证要件,督促违法开发企业尽快为购房者办理房屋确权,对拒不配合企业及其股东列入黑名单,停办资质、禁止参与新项目开发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房产交易大厅服务水平。着力完善、再造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减少审核层级,强化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努力打造全国同行最廉洁、高效的窗口服务模式。三是加强房屋信息管理。配合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做好档案的归集、管理和利用,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房屋权属交易登记系统,积极配合整理房产数据和土地数据,保证房屋交易与登记工作顺畅开展。建设好房地产市场监管、棚改货币化安置、存量房监管服务等平台,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

(五)扎实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是积极配合推进“三供一业”分离工作,为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维修改造费用创造条件。二是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政策。三是开展国有物业托管中心试点工作。按照市民生办2017年民生实事工作安排,部分城区试点成立区或街道物业托管中心,接管辖区内无人管理的‘老旧散弃住宅区,为居民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四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补充和增加“老、旧、散”住宅区管理信息、区物业管理部门资源共享模块和信息查询等内容。

(六)继续做好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2017年计划对161个老旧住宅区,约400余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占地面积约2400公顷,涉及6000余栋,建筑面积约3200万平方米的住宅楼,受益人群可达32万户,约85万人口,预计投资43亿元。2017年任务大约是2016年的3倍,比前6年整治的总任务量还多,完成整治后,我市三环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区基本整治完毕,可提前3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针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拟以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2017年长春市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与承担任务的城区签订责任书,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核。二是严控整治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整治原则,重点对功能性设施进行综合改善。对各城区申报的整治内容严格审查,坚决避免出现整治标准过高及“未坏先拆”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日常督查。对老旧住宅区进行逐个排查,确定改造具体工程量,按计划实施。建立周报表制度,进行周抽查,月巡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督办函,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强化后期管理。在现有朝阳区永昌街道社区代管模式的基础上,借鉴成都、襄阳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在整治前及整治中让群众广泛参与,整治后征求民意,签订后期管理协议,让业主按户或按平方米缴纳物业费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形成,以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地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切实维护好整治成果,努力为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不断加大房屋安全管理力度。一是继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省、市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载体,着力开展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房屋的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房屋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继续推进城市D级危房拆除改造工作。以“棚改”促“危改”,通过集中连片、夹陷棚户区开发,旧城区整治、翻建加固等方式推进现有已鉴定未拆除城市D级危房的改造工作。三是全面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市人大已确定将《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全市立法调研项目之一。利用一年的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全面进行立法调研,梳理、总结我市做法,学习了解外地工作经验,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