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8.15万元,较2018年减少65.6万元,降低78.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该项支出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8.67 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47.77%,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减少,按定额核定的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8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52.23%,较上年减少65.52万元,降低87.36%,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因公车改革未结束,2019年预算中暂未安排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该项支出预算为零。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该项支出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8.67 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47.77%,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减少,按定额核定的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8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52.23%,较上年减少65.52万元,降低87.36%,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因公车改革未结束,2019年预算中暂未安排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该项支出预算为零。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