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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03-22 11:05 来源:市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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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市政府法制办、主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单位较好地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我单位先后出台了《支队执法手册》、《支队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等多部规章制度,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形成了从上到下一条线,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使行政执法行为在强有力的约束构架中规范运行。

   

  二、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技能

   

  我单位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内部组织自学、与上级执法部门交流研讨和参加房地局、市法制办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业务技能得到大幅提升,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认真组织自学工作。年初,制定详细的自学计划,列出学习目录。自学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按照年初计划,由法规科和监察科轮流列出学习提纲,供大家学习研究;二是针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自学会上大家一起探讨解决办法。

   

  二是主动与上级执法部门交流研讨。一是在房地产执法监察热点问题上,针对一些典型案例,同省住建厅稽查办负责同志进行深刻研讨,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运用;二是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经常交换意见,交流办案经验,在一些疑难问题上得到省厅领导的解答。

   

  三是积极参加房地局、市法制办等上级部门组织执法培训。自支队成立以来,我们每年都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房地局和市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执法水平也不断提高。

   

  四是开展集中培训。6月28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与供给侧改革主线研究”。10月16日,学习“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及执法实践相关内容”。10月18日,学习“依法行政相关内容”。12月4日,听取“国家宪法日”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讲座。通过培训,我支队执法人员对相关业务知识有了进一步认识,支队执法人员将继续前行,为维护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按照长春市依法治市管理办公室及主管局关于普法宣传的要求,支队制定了详细的普法工作计划。1月,走进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5月,走进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11月,我支队与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师大东电社区委员会联合,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旨在使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通过了解、学习房地产相关法规,减少个人房屋交易过程中因不了解相关法规带来的各类损失。我支队今后将进一步开展内容及形式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活动,支队将继续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秉公执法,服务群众。

   

  四、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支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安排,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支队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支队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一直以来,支队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进一步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创新工作做法,提高行政效能

   

  我支队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了一系列工作做法,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案件办结数量与质量。截至目前,共接案件264件,处罚50件,共计罚款143万元。办案数量与质量,与往年相比都有很大的提升。我们的创新做法:

   

  一是处罚力度加大。参与长春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立案量、处罚量均创历史新高。

   

  二是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力度,支队以查处违规销售为重点,进行自查与投诉相结合,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全年所接的每件案件都认真处理,能做到接件必处理、处理有回复。全年共接件304件,其中市长公开电话及支队邮箱案件264件,接待上访群众40次。接件后,调查取证严谨详实,程序合法规范,做到件件有回复,到了服务对象和群众的认可。同时,对不予立案的案件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装订成卷,市法制办给予高度肯定。

   

  三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中介违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中介机构存在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字”等违规行为,全年共立案14件,结案10件,共处罚金23万元。执法的同时对中介机构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尽快办理中介备案手续,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规范经营意识。

   

  四是不断拓展案件类型。在案件类型拓展方面取得突破。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捂盘惜售”违规行为,这类问题取证困难,我们反复和法律顾问研究,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对该类执法案件的取证程序。针对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此类违规行为比较隐蔽,发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之初,该企业并不认可其存在违规,在支队充实的证据和反复说理劝说之后,该企业认识到错误,配合支队进行执法程序。

   

  五是克服执法过程中的“送达难”和“执行难”问题。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案件“送达难”问题。一些案件下达处罚决定书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涉案企业拒不配合,甚至以各种理由拒收处罚决定书,支队采取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梳理在本年的案件,支队对存在一房多卖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队在当面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未果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面对企业地址不详、负责人不配合等情况,支队还将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克服“送达难”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配合执法程序,导致执法案件“执行难”,这是支队一直以来面对的困难。本年工作中,支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在“执行难”上取得突破,通过与拒不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的反复沟通与教育,该公司缴纳罚款并滞纳金,“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是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支队作为全市范围内评选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之一,时刻都以严标准,高要求来约束执法行为。今年3次邀请市法制办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行政执法行为在有力的约束构架中规范运行。先后出台了《支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支队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等多部规章制度,通过各项制度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还与法律顾问密切合作,妥善处理了军安小区等重大案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等相关工作。

   

  七是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支队积极参与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重点排查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以及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一房一价”、未按要求进行材料公示等违规行为,专项排查行动共走访开发项目98个,下达整改通知33份,并及时监督相关企业整改到位,收到了很好整治效果。

   

  八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下基层。年初,详细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支队执法工作人员本年深入开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房地产相关法规,减少房屋销售过程中因不了解相关法规带来的各类违规行为。11月8日,支队与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师大东电社区委员会联合,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旨在使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通过了解、学习房地产相关法规,减少个人房屋交易过程中因不了解相关法规带来的各类损失。开展多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支队利用长春房产网、新时代E支部网络平台等媒体上进行业务宣传。及时在局网站上传法制信息,不断增强部门影响力,群众通过网站信箱等途径进行反馈,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开展接访中进行宣传。支队全年接待上访群众40次。在受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支队不仅耐心回答群众的疑问,还在解答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既让群众掌握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又让群众利用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支队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逐条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支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继续秉公执法,服务于民,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